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一审被控受贿超4.32亿
Publish date: 2026-05-26 19:23:58
2024年6月6日,陕西省人受贿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大常副主任李金柱受贿一案。原副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3年,主任柱审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宝鸡市委副书记,李金榆林市代市长、被控市长,超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人受贿陕西省副省长,大常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原副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主任柱审工程项目承揽、李金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被控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超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陕西省人受贿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金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金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金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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